回答·阅读
被敲诈已经够倒霉了。
已经付给3千多万了。还没完没了要10亿。
我个人支持吴秀波报案走司法程序的决定。
谁规定的分手一定要给天价分手费?
你情我愿的事,责任应该共同承担吧。
女人付出7年青春,男人没付出吗?
再说中国哪条法律规定了青春一年价值多少钱?
有这样的法律吗?我想看看。谁有。请提供一下!!!谢谢!!!
道德层面的事,受到谴责,名誉扫地也就完了,为什么要花10亿封口费???这不是赤裸裸的敲诈是什么???
再次说一下,在这里支持吴秀波报案,让中国法律来决定谁是谁非,没毛病吧!!!
支持的点赞!!!
个人观点,不喜来喷!!!
李国庆可能还打算让秦桧也站起来………
当当李,很显然当当李把自己当成官了,把法律文书当成当当李自己的著作了,既然开口闭口,法律该怎么样怎么样,当成自己的文稿了想随意删改变换,是藐视法律,还是想搬弄是非趁热度,显然他是属于后者。
当当李说的第一条就是要法律不要承认女方木木敲诈的事实,改为一般要分手费的民事诉讼,还建议以后曝光名人隐私和索要名人钱财不以敲诈论处。要像他这样说的这女方都关了一个多月了。在当当李眼里法律就是儿戏,自己想改就改。索要名人的钱财和曝光名人隐私不算敲诈,那全国有多少名人要倒霉了,全国也会多了很多犯罪分子,这不是又一个新行业即将延生吗?没钱了我可以大大方方去抓名人的把抦隐私,索要钱财,不劳而获。那么有钱名人恐怕都要移民了,这个法律漏洞太大。得不偿失。
后面的几条胡扯八道;还要请求社会宽容,公道自在人心,社会的道德谴责不是平白无故的,反正不是你当当李说怎样就怎样,社会自有公道。当当李一直以蹭热度事件为主。见怪不怪,标准的
欢迎关注。 欢迎评论 点赞
一失足成千古恨,这是对过去的士人而言。一失足成百年羞,应该是对艺人的写照。对于社会大众而言,影视剧中光鲜亮丽的形象,原来这么渣,这么烂,由爱转恨是必然的。
盲人骑瞎马,走路不看道,热人对错了冷象,李国庆又一次抬错了轿。人心都有一杆秤,量人量己,要观众大度一些,原谅这类明星,恐怕不可能。
爱之愈深,恨之愈烈,粉丝失望中生恨,此恨更异于常人。其实也不必过于计较,艺人在影视剧中扮演的都是别人,剧外才是他们真实的自己。
文化底蕴和人生理念所限,这两位明星实际生活中的表演,也就是这水平。见多不怪,近年来的明星大腕,迭生的丑剧还少吗?粉丝们想开一点,别拿此类明星气自己。
只是可惜了他们出演的影视剧,本来就有些缺陷,故事情节牵强附会,不接地气,脱离现实,差强人意,如今又爆出来这两个面目可憎的猛人,从此该剧也令人厌恶。
城门失火,殃及池鱼,这两位,之前的多位,实际生活的表演,令吃瓜群众大跌眼镜,由此推及其他艺人明星,心目中也先入为主地给他们涂上了异样的色彩,追星劲头大减。
最可悲的,还是文化艺术界。本来就有些问题,近年来,接地气的好作品少之又少,艺术界潜规则流行,草根孤独寂寞,明星大腕的丑闻层出不跌,这两位又使文化艺术界再次蒙羞,令社会大众厌弃。
话说到这里,这对鸳鸯是否应该被原谅,就无需赘言了。抬轿子的轿夫,谁愿意抬一个满身异味的人?何况坐轿子者,自己肥头大耳,花天酒地,营养过剩,奢侈糜烂,而并不施舍这些下苦人。
这俩位的闹剧,也无疑给其他艺人敲了个警钟——轻薄之事做不得,贪心过余伤自身,要保持良好的形象,就得自觉自律,洁身自好,谨言慎行,才能河边不湿足。
如果给他机会,那谁给马蓉机会?
吴秀波作为公众人物,他带来了极大的负面影响,作为一个已婚男士,不顾道德伦理找情人,这种不对家庭负责,还妄想三妻四妾的男人绝不在少数。论影响力马蓉绝对比不上吴秀波,情节也没有他严重,为何就没人放过马蓉呢?
中国男人还以为自己像古代一样有了钱就能拥有一切,那个时候是因为观念问题,所以女性没有地位,如果男女的地位平等绝不会比男性差!女皇帝武则天,女诗人李清照,女军人花木兰,女商人董明珠都是最好的说明!
如果这次给了吴秀波机会,以后还会有更多的吴秀波和陈昱林,那么原配除了结婚生子还要斗小三!给机会不就是对女性的不尊重吗?拿女人当什么了,这个事情双方都有错,那为何吴秀波还能重头开始呢?俞敏洪谴责女性的演讲就说明了很多男人是瞧不起女人的
职场上对女性的不公平待遇已经很多了,在人格上,如果女人都不为女人说话,以后就真没地位了!
未经允许不得转载:面膜_口红_香水_化妆品_护肤品-众喜美妆网 > 当当网创始人李国庆呼吁社会给吴秀波改过机会,你如何评价?当当网创始人李国庆图片
热门信息
阅读 (2163)
1 赠人玫瑰,手留余香用英语怎么翻译?阅读 (2026)
2 自制美白面膜方法大全?阅读 (1896)
3 男生可以穿裙子和白裤袜上学吗?阅读 (1650)
4 适合30到35岁的女装品牌有哪些?阅读 (1390)
5 兰蔻最浪漫的广告语?